关于
2008年上半年普通话测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的通知》(豫语委办[
2001
]
163
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对高等院校非师范专业学生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教语办[
2005
]
447
号)文件精神,
2005
级以后的高校毕业生应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现将我院
2008
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本次参测对象主要为
2006
、
2007
级学生,其他需取得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的人员亦可参加。
二、测试内容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启动新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测试的通知》(教语办
[2007]
623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07
年
8
月
28
日起
,在全省范围内启用新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进行测试,以往的老版测试试卷和培训教材停止使用。
三、测试收费
按照省教育厅、省语委有关文件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学生
25
元
/
人、教师及其他人员
35
元
/
人。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
2008
年
3
月
18
日
~
28
日;
测试时间:
2008
年
4
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程序
各系部请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报名,登录教务处网页(或办公自动化系统)下载“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并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
参测人员须上交近期
1
寸免
冠照片
1
张(办理合格证书用),背面
用圆珠笔
写清班级、姓名及联系方式
。
各系部报名负责人汇总各班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交打印稿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语委办,
7
号教学楼
7106
室),同时发汇总表电子稿至:
hhsyyuwei@163.com
,报名时交纳测试费。
参测人员照片暂不上交,由各系部报名负责人保存,办理合格证书时再用。
教师及其他人员报名可以直接到教学质量管理科(语委办)办理。
六、其他
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测试。
教务处
语委办
二○○八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