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为圆满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维护校纪校规的严肃性,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促进学风建设,现将期末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集中安排在
25日、
26日、
27日三天进行,
28日学生离校放暑假。
二、期末考试是对教学质量的全面检查,各系部应给予高度重视。组织全体学生进行考前动员和学风考纪教育,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使学生强化自己的学习责任,认真复习,以正确的学习态度和充分的准备迎接期末考试,争取考出优异的成绩。
三、各系部要加强对监考教师的指导,要求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规则,监考时不准看书、看报、聊天;在发放试卷前要认真核查学生证件,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检查桌面是否清洁,严防替考、夹带小抄、传递纸条、使用手机等作弊现象。
四、团委、学生处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媒体做好考前宣传工作,强化广大教师、学生对考试违纪作弊危害性的认识,对考试作弊者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形成严肃考纪的氛围。
五、为了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各系部要严格遵照学院有关考试管理的规定:监考人员如果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应立即责令其停止考试,并将该生作弊证据连同试卷收回。考试结束后,系部要及时按规定公告处理意见。
六、各教学系部要在考试命题、试卷传递、试卷评阅和成绩登录等环节上严格把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课程考试结束后,要在三天内完成评阅试卷和学生成绩登录工作。
七、各系部领导要加强对期末考试的组织和检查、巡视工作,把违纪现象消灭在萌芽中。
教 务 处
2008
年
6月
10日